宅饿了,不想动
掏出手机点个外卖
送餐小哥就会很快将美食送到你手上
但是,你吃的外卖安全吗?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依法规范网络订餐服务秩序,保障广大公众饮食安全。年7—8月份,德州市食药监局组织开展对全市12个县市区网络订餐销售额前10名的家餐饮单位(美团68家、饿了么71家)进行监督检查。
经查发现,家餐饮服务单位全部具有经营资格,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齐全,从业人员有健康证明,原料控制和加工过程基本规范。但也存在一定问题:存在管理措施不严格、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不完善、加工操作不规范等问题,针对存在问题的餐饮单位,均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
”公示如下
德城区德城区食药监局积极开展
网上订餐销售额前十餐饮外卖检查行动
为保障网络食品安全,让消费者吃上安全放心的食品,近日德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网上订餐销售额前十餐饮外卖检查行动。
一、开展培训,明确细则。为保障专项整治的顺利开展,我局于7月16日开展了培训会,在会上执法人员共同学习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会议要求采取随机抽取检查人员随机确定备查单位方式看展检查,发现违法行为,严格依法依规处罚。
二、网实结合,专项整治。本次检查采用网上检查和实体门店检查相结合的形式。一是门店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在经营醒目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食品安全量化等级等信息;从业人员是否办理健康证明,经营单位是否落实索证索票制度,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要求,食品添加剂是否符合“五专”要求等几方面。二是网上检查。检查公示许可证与实际许可证是否一致;经营地址信息与实体店是否一致,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的现象等。三是平台检查。平台是否建立并执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审查登记、严重违法行为平台服务停止、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制度;送餐人员是否具有健康证明;送餐容器是否清洁并消毒。
本次专项检查,对美团和饿了么销售额的前十的10家餐饮单位进行了检查。未发现网络公示与实际不相符的现象,对2家网络餐饮服务单位索证索票不全,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台账未及时填写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现已整改完毕。
禹城市禹城市网上订餐销售额前十餐饮外卖检查情况公示
根据市局《关于开展各地网上订餐销售额前十餐饮外卖检查行动的通知》(德食药监餐饮函〔〕13号)文件精神,7月21日至25日,禹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集中对辖区内前十餐饮外卖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专项抽检。
经查发现,绝大多数入网餐饮单位都能够认真落实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到管理制度健全、环境卫生清洁、人员健康查体、经营设施齐全、进货把关验收、食品操作规范、风险防控到位,基本上能做到线上线下餐饮服务同标同质。但是,检查中也发现入网餐饮单位普遍存在未在活动主页面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及量化分级信息,未在网上公示菜品主要原料名称等问题。个别入网餐饮单位存在管理措施不严格、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不完善、加工操作不规范等问题。针对存在问题的餐饮单位,我局执法人员按程序下达责令整改,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开展了整改复查工作,所有存在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有效保证了专项行动落实到位。现将本次专项行动所查10家网络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量化分值表、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公示如下:
附件1:网络餐饮单位监督检查量化分值表
附件2:网络餐饮服务单位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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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陵市乐陵市“前十餐饮外卖”
餐饮单位检查情况公示
根据市局《关于开展各地网上订餐销售额前十餐饮外卖检查行动的通知》(德食药监餐饮函[]13号)文件精神,7月21日至30日,乐陵局集中对辖区内前十餐饮外卖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专项抽检,经查发现,绝大多数入网餐饮单位都能够认真落实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到管理制度健全、环境卫生清洁、人员健康查体、经营设施齐全、进货把关验收、食品操作规范、风险防控到位,基本上能做到网络销售的餐饮食品与实体店销售的餐饮食品质量安全保持一致。但是,检查中也发现个别入网餐饮单位存在管理措施不严格、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不完善、加工操作不规范等问题,现将本次专项行动所查10家网络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量化分值表、监督抽检结果、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公示如下:
附件1:前十网络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检查量化分值表
附件2:前十网络餐饮服务单位抽检结果汇总表
附件3:网络餐饮服务单位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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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津县宁津县食药局前十餐饮外卖检查结果公示
我局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对网络外卖前十餐饮单位进行检查,共检查14家外卖餐饮单位,结果公示如下:本次检查中,在宁津县经营的第三方平台有美团、饿了么2家,其中美团存在店铺信息公示不全的情况,其中《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及量化分级均未公示;饿了么没有对量化分级进行公示;另有2家美团平台店网络店名与实体店工商注册登记名不符。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已下达责令整改通知,要求限期整改,到公示时已基本整改完成。从此次检查情况分析,我县外卖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状况基本可以,其中抽检50个样品均合格。
宁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前十餐饮外卖检查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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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县齐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
网上订餐销售额前十餐饮外卖检查行动
7月15日--20日,齐河县食药局在美团和饿了么提供的销售额前十的两份名单中各挑选5家餐饮单位,开展集中监督检查。落实监管责任。我局成立专项检查小组,采用随机确定人员,随机分配检查对象的形式,对十家餐饮单位进行检查,明确专项检查工作目标、任务,着力解决网络订餐中的食品安全问题,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严厉查处,确保专项整治任务完成。开展专项检查。本次采取网上检查和实体门店检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检查。网上检查包括核查网络订餐平台公示的餐饮单位信息:名称、地址、量化分级信息、菜品名称、主要原料名称等。实体门店检查餐饮单位主体资质、原料控制、加工过程控制、配送环节等。同时,查看网上公示许可证与实际许可证是否一致;经营地址、项目等信息与实体店是否一致。检查发现,十家餐饮单位整体状况良好,能够按照食品安全监管的要求开展经营活动,但部分经营单位也存在原料索证索票不齐全、未按照规定对餐具进行严格消毒等问题,执法人员按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截止目前已监督相关单位整改落实到位。我局将以此为契机,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确保网络食品安全。
陵城区陵城区网上订餐销售额前十餐饮外卖检查情况公示
根据市局《关于开展各地网上订餐销售额前十餐饮外卖检查行动的通知》(德食药监餐饮函〔〕13号)文件要求,陵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集中精干力量对辖区内前十餐饮外卖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本次采取网上检查和实体门店检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重点针对入网餐饮单位能否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是否做到管理制度健全、人员健康查体、环境卫生清洁、经营设施齐全、进货把关验收、食品操作规范、风险防控到位,是否在网站活动页面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量化分级、主要食品原料的信息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发现,绝大部分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能够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基本上能做到线上线下餐饮服务同标同质。但是,检查中也发现入网餐饮单位普遍存在未在活动主页面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及量化分级信息,未在网上公示菜品主要原料名称等问题。个别入网餐饮单位存在冷藏冷冻设备未正常运转、供货商资质不全等问题。我局执法人员针对问题企业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开展了整改复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进一步降低了网上订餐的食品安全风险。现将本次专项行动所查10家网络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量化分值表公示如下:网络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量化分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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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邑县临邑县网上订餐销售额
前十餐饮单位检查情况公示
根据市局《关于开展各地网上订餐销售额前十餐饮外卖检查行动的通知》德食药监餐饮函〔〕13号文件精神,7月21至25日,临邑县集中对辖区内销售额前十餐饮外卖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专项抽检,经查发现,绝大多数入网餐饮单位都能认真落实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到管理制度健全、环境卫生清洁、人员健康查体、经营设施齐全、进货把关验收、食品操作规范、风险防控到位,基本上能做到网络销售的餐饮食品与实体店销售的餐饮食品质量安全保持一致。现将本次专项行动所查的10家网络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量化分值表、监督抽检结果、违法行为公示如下:附件1:前十餐饮单位监督检查量化分值表附件2:前十餐饮外卖监督抽检结果汇总表附件3:前十餐饮外卖餐饮违法行为查处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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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县网络订餐销售额前十餐饮外卖检查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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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城县武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网上订餐销售额前十餐饮单位检查行动
年7月13日接市局《关于开展各地网上订餐前十餐饮外卖检查行动的通知》,我局迅速展开相关餐饮业户的检查行动,现将目前为止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集中检查情况7月15日至7月20日之间,我局对网上订餐前十名餐饮外卖名单上的十家餐饮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包括:未在网上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单位量化分级情况和主要原料名称;送餐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培训并保留培训记录;使用的餐盒、塑料袋、一次性餐具无索证索票情况;食品原料索证索票情况不齐全;未按规定进行餐饮具清洗消毒并保留消毒记录。我局执法人员对相应单位要求责令整改,现已整改完毕。二、抽检情况8月7日,我局联合检测中心带领检测机构以网上订餐的形式对9家网上订餐单位进行了抽检,抽检范围为网上订餐销售额前十的餐饮单位,抽检的品种包括手扒鸡、花卷、羊肉串、米饭、童子鸡、鸡排、肉夹馍等共计9个批次,目前抽检的结果尚未得出,待得出抽检结果,我局将依法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执法人员将持续加强网上订餐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和抽检力度,对于不合格产品及时处理,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夏津县夏津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积极开展
网上订餐销售额前十餐饮外卖检查行动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行为、保障公众餐饮消费安全,让消费者吃上安全放心的食品,根据市局《关于开展各地网上订餐销售额前十餐饮外卖检查行动的通知》(德食药监餐饮函〔〕13号)文件精神,近期夏津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对网上订餐销售额前十餐饮外卖进行了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通过网络第三方平台确定了夏津县范围网络订餐销售额前十名的餐饮服务单位,并对这十家网络餐饮服务单位开展了监督检查。监管人员采取网上检查与实体门店相结合的形式,对其主体资质、公示信息、原料控制、加工过程控制、配送环节等进行检查。一是实体门店检查,重点检查餐饮单位是否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食品安全量化等级等信息;从业人员是否办理健康证明,加工过程是否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口罩等;餐饮单位是否落实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查验制度等,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要求,食品添加剂是否符合“五专”要求等等。二是网上检查,重点检查网上公示的许可证与实际许可证是否一致;经营地址信息与实体门店是否一致;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的现象等。确保经营者在其经营范围内依法进行网络餐饮经营,确保食品在各个环节的安全卫生。
通过此次检查行动,夏津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将更新观念、创新举措、强化监管,积极应对互联网时代新生活方式对食品安全监管提出的新挑战,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0一八年八月十四日
庆云县庆云县食药局积极开展网上
订餐销售额前十餐饮外卖检查行动
根据市局《关于开展各地网上订餐销售额前十餐饮外卖检查行动的通知》(德食药监餐饮函〔〕13号)文件精神,为保障网络食品安全,让消费者吃上安全放心的食品,近日庆云县食药监局积极开展网上订餐销售额前十餐饮外卖检查行动。本次检查采用实体门店检查和网上检查相结合的形式。一是实体门店检查,重点检查餐饮单位是否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食品安全量化等级等信息;从业人员是否办理健康证明,加工过程是否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口罩等;餐饮单位是否落实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查验制度等,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要求,食品添加剂是否符合“五专”要求;等等。二是网上检查,重点检查网上公示的许可证与实际许可证是否一致;经营地址信息与实体门店是否一致;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的现象等。经查发现,网上订餐销售额前十餐饮单位都能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基本上能做到网上销售的餐饮食品与实体门店销售的餐饮食品质量安全保持一致,并未发现网上公示与实际不相符的现象,检查中也发现个别网上订餐单位存在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不完善、后厨卫生有死角等问题,针对出现的问题均已要求餐饮单位立即整改,现已整改完毕。
二0一八年八月十四日
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监管部
开展网上订餐销售额前十餐饮外卖检查行动
根据市局《关于开展各地网上订餐销售额前十餐饮外卖检查行动的通知》(德食药监餐饮函〔〕13号)文件精神,为保障网络食品安全,让消费者吃上安全放心的食品,近日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监管部积极开展网上订餐销售额前十餐饮外卖检查行动。
本次采取网上检查和实体门店检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检查。网上检查包括核查网络订餐平台公示的餐饮单位信息:名称、地址、量化分级信息、菜品名称、主要原料名称等。实体门店检查餐饮单位主体资质、原料控制、加工过程控制、配送环节等。同时,查看网上公示许可证与实际许可证是否一致;经营地址、项目等信息与实体店是否一致。
检查发现,十家餐饮单位整体状况良好,能够按照食品安全监管的要求开展经营活动,但部分经营单位也存在原料索证索票不齐全、未按照规定对餐具进行严格消毒等问题,工作人员按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截止目前已监督相关单位整改落实到位。我部将以此为契机,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确保网络食品安全。
来源:德州市食药监局
编辑:李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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