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以来,重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聚焦平台失责、刷单炒信、违法违规直播营销等网络市场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平台不履行法定义务、虚构交易、通过直播虚假宣传等网络违法行为,全年共查处网络交易违法行为案件件,罚款金额共计.92万元。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交易监管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
教育当事人、警示经营者、普法老百姓
现从重庆市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查办的
网络交易违法行为案件中
选出以下十个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布
一、某汽车用品公司刷单炒信案
案件详情:
年8月,秀山县市场监管局接线索移交,称某汽车用品公司在浙江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开办的“安全区”平台上参与刷单。
经查,网店店铺“华睿车品专营店”与网店店铺“安愉汽配”均由当事人负责经营,主要销售汽车零配件,为提高这两个网店的商业信誉和人气排名,0年7月至2月间,当事人在“安全区”平台上发布需刷单商品的链接,由平台买手领取刷单任务后,完成浏览商品、下单支付、确认收货、发布评价等系列操作,对于刷单商品,当事人均以发送空包裹代替,该期间,当事人共虚构交易订单笔,虚构交易金额.34元,并为此支付刷单佣金元。
法律依据: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了利用虚构交易的方式进行虚假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
年0月,秀山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八十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元。
二、某科技公司重庆分公司
未履行入网食品经营者
主体资质审验义务案
案件详情:
年月,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总队接举报,称某科技公司重庆分公司未履行法定证照审核义务。
经查,当事人未对入驻其平台的商户进行相关资质材料及信息的审查登记,导致了某炒粉王(上线期间:年月至年2月)在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入驻平台提供餐饮外卖服务直至0年7月28日;某火锅鸡(上线期间:0年7月至同年月)经营期间,在平台上公示的主体信息中营业执照主体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不一致。
法律依据: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了未依法审查入网食品经营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
年8月,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33元,并处罚款元。
三、某检验检测认证公司
通过网络虚假宣传认证资质案
案件详情:
0年月,南岸区市场监管局接举报称某公司通过网络虚假宣传检验检测认证资质方面的内容。
经查,当事人于0年7月在自建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