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太原公积金贷款又有新变化亮相龙

公积金一直是大家讨论的热门话题

每过一段时间准有人会问小编

“公积金有什么新消息吗”

经不住大家的念叨

新消息终于来了

公积金贷款有新变化啦

快来了解一下——

太原公积金贷款又有新变化

贷款担保方式可变更

公积金担保方式有自然人担保和房产抵押担保两种方式。8月5日,山西晚报记者从太原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如果自然人担保出现问题,购房者可以将其转为房产抵押担保。

例如,某居民有一套公积金贷款的商品房,如果开始是通过担保人方式贷款且未结清贷款,该房产也未办理大红本,此时,担保人想提取公积金或是因为别的原因无法继续担保,那么借款人可以申请担保方式变更。

太原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借款人可以抵押另外一套太原大红本住房来变更贷款担保方式。借款人须向放贷分理处提出申请,办理时需要携带产权证(不动产证)、网签合同、购房收据等资料。

山西二手房源成交后

三日内必须网上撤除

各类房地产中介在网上发布虚假房源诱客现象,将有望得到终结。8月5日山西晚报记者从山西省住建厅获悉,机构自行发布、通过房地产信息咨询机构等不同渠道发布的房源信息应当一致,已成交或撤销委托的房源信息被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从各类渠道上撤除。

不少买二手房、租赁房屋的市民都曾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刷网络寻找房源信息时,满心欢喜地致电中介求租求购心仪房源,却发现这套房源已经出售或出租。失望之余,已在网站留下个人联络信息的业主或网友,开始被各类推荐房源的中介来电骚扰。

今后,这样的问题将得到改善。根据要求,已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已开业报告的住房租赁企业及从业人员对外发布房源信息,应当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查验房主资料、核验房源、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等,必须实名发布真实房源信息,同时机构自行发布、通过房地产信息咨询机构等不同渠道发布的房源信息应当一致,已成交或撤销委托的房源信息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从各类渠道上撤除。

据悉,住建部门将进一步完善山西数字房产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功能,为中介机构和租赁当事人提供房源核验、信息发布、网签备案等服务。下一步,山西还将有相应惩罚措施相继出台,以进一步规范省内房产中介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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